若
父母离婚时,子女年满八岁,那么他们便有权自行选择跟随父亲或母亲共同生活。
随着日益改善的成长环境,以及教育的广泛普及及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八岁以上的青少年已经初步具备了识别父母与自身之间亲情深浅的能力。
因此,当面临父母
离异之时,他们也往往会明智地考虑哪方能为自己提供更为贴心的关怀、更为稳定的生活环境以及更为优秀的教育条件。
同时,这部分孩子们的观点自然应当受到充分的重视与尊重,因为这无疑是他们个人权益的体现,也是当下社会对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理念的深入贯彻。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尽管八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意见在这个问题中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并不能成为唯一的决定性因素,还应综合诸多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考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