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中是不允许送入香烟等
违禁物品的。
对于所有试图运送至该场所的物品都会经历严格的安全检测流程。
而且,通常情况下,看守所接收
被拘留者时,首要任务便是对其个人身体状况及其随身携带之物进行细致地安全检查。
其中,被认为非生活急需品以及非许可现金将由看守所进行详细登记,然后统一进行妥善保管。
因此,为了确保看守所内部环境秩序的稳定以及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香烟等
违禁品将会在第一时间予以没收处理,这也是所有看守所普遍执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
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