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所需耗费的具体时间,以及自正式提交
立案申请开始至最后法庭宣判完毕所需的正常期限通常会在2至3个月左右。
当然,如果
诉讼已经进入了
开庭审理环节且调解谈判已然无果,那么通常情况下只需要1个月即可完成整个过程。
以下是对于离婚
纠纷调解程序的详细说明:
首先是调解动员阶段。
在此阶段内,
审判人员会向原告与被告分别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文,并基于两位
当事人所具备的认识程度及其对处理问题的态度进行系统化的教育疏导,从根本上鼓励他们通过协商以平息这场纷争;
接着是协商调停阶段。
在此期间,原、被告方将会互相沟通交流,而审判人员或由其委托协助调解工作的人员则负责从中协调,力求达到案情的和谐解决;
最后一步是调解结束阶段。
若该环节能够顺利完成,原、被告与法官将达成明确的
离婚协议(倘若双方能就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履行
抚养子女义务等关键细节达成一致),之后,审判人员将会对所有议定条款进行详细记录,待当事人双方确认无误并签字盖章以后,则意味着调解方案正式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