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
当事人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的价值超过五千元时,则将引发
刑事犯罪的风险。
对于故意损害财物罪这一
罪名,其
立案标准主要包括:
1.造成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损失五千元以上;
2.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达三次及以上;
3.纠集三人以上共同公开破坏公私财物;
4.其他情况涉及
情节严重者。
若有攻击性行为当事人因
涉嫌犯罪而被捕,他们仍可考虑申请获取
取保候审的资格。
能够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形大体上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可能处以
管制、
拘役或是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罪犯;
2.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带来
社会危害性的犯人;
3.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带来社会危害性的犯人;
4.
羁押期已过,但案件尚未审理完结,仍需继续调查的犯人。
对
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而言,若相关
证据未能满足
逮捕条件,或者在提出
逮捕申请后,人民检察院未批复逮捕,并且需要进行后续侦查,且他们的情况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的话,那么便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取保候审。
此外,在
故意损毁财物罪的审理过程中,法律亦规定了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
法定代理人应具备法定条件;
2.应有明确的被告(除非被告已经潜逃);
3.须有具体的
赔偿请求和事实依据;
4.
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必须是由被告者的
犯罪行为所导致的;
5.
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符合人
民法院受理范围的。
一般来说,如果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价值超过五千元,便有可能触发刑事犯罪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