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您已经享有了
拆迁补偿权益,未来当面临再次
拆迁时,依旧有资格获得相应的
拆迁赔偿款。
2.然而,具体情况仍需参照本地相关政策
法规,因为政策具有相当大的强制性和独特性。
3.鉴于各地政策差异较大,有些地方可能明确规定一个人仅能享受一次拆迁赔偿,因此一旦符合这一条件,便无法再享受第二次的拆迁赔偿。
如对相关问题仍存在疑惑,建议向当地政府机关进行咨询以获取详细信息。《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
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
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
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
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