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过失伤害他人至重伤的案件中,被告如能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且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并积极接受改造过程中的管教,那么他将有可能被判处
缓刑。
所谓缓刑,通常是指指在
法定刑期内
暂缓执行或者部分执行的一种
刑罚制度。
在面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情形时,若其在社会上尚未酿成极其严重的不良后果,那么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很有可能会考虑给予缓刑处置。
2.此罪行的侵害对象主要是他人的人身权。
当事人的
身体权是基于维护自身肢体、器官以及其它生理组织的完整性为目的的一项重要权利。
而这种权益又以人体为载体,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的四肢、口鼻眼耳等器官,乃至毛发指甲等细节之处。
至于假肢、假牙等身体配件,因其已经成为肢体的一部分,故也应该涵盖于身体的范畴之内;
但是,只要这些配件可以随意拆卸便不算作真正意义上的身体。
区分
过失致人重伤与
意外事件所导致的重伤之间的差异的关键点在于,
行为人对他人重伤的结果能否预见到、以及应当预见到这个问题。
在此过程中,对行为人实际的认知能力和当时面临的情境都要进行全面考虑。
举例来说,假如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只会导致对方
轻伤,然而由于过失却导致对方受重伤,那这样的情况便应被定性为
故意伤害罪,而非过失导致他人重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