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特的原创字体拥有着相应的
著作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的明确规定,本文所提及的作品涵盖了由文学、艺术以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通过各种形式创作出来的成果:
(1)仅凭文字或语言表达的作品;
(2)口头表述的作品;
(3)音乐、戏曲、曲艺、舞蹈、杂技等各类艺术形式的作品;
(4)美术与建筑类作品;
(5)摄影类作品;
(6)电影及具备与电影制作方式相似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包含图形元素的作品以及图形与模型相结合的作品;
(8)
计算机软件;
(9)除前述外,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类型的作品。《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