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法定最髙刑期为不满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则经过五年期限后便将不再进行追诉。
若所涉及的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但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待历经十年后方可停止追诉程序;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在十年以上者,需超时忍受长达十五年的
追诉期;
至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案件,更需超出二十年时间才能结束追诉。
如若二十年之后仍认为必须启动追诉程序,则务必报送至全国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