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拆迁纠纷所涉及的
案件类型,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
以下为详细说明:
首先,若涉及到
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之间就拆迁事宜未能达成共识并未签订任何相关合同,且该等争议在未经拆迁行政管理机构作出裁决的情况下便引发了
诉讼,那么此类案件通常会被认定为
行政案件。
其次,如果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已经签署了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但双方对于合同内容存在异议,进而诉诸法庭,则此种情形应归类为民事案件。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于弥补被
拆迁房屋所有者因拆迁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其金额将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并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至于周转补偿费,它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过程中所面临的不便,其金额将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给予相应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则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
关于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均需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来加以明确规定。
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拆迁装修
赔偿》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按本章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
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采用房屋补偿方式。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