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
网络诈骗行为的
报案,
执法部门会依法介入处理,这是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务之一。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针对各类
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此类案件的侦查、
拘留、执行
逮捕以及预审环节,皆由公安机关
全权负责。
此外,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行使
刑事诉讼职权时,务必恪守本法及其它法律文件中所设定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
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