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与银行协商解决方案的事宜,请注意以下几点:
1.请务必保持积极配合的姿态,主动前往发卡行当地的
信用卡部门详细说明您当前的经济状况和困难之处。
务必对银行表示您并无恶意
拖欠的意图,以便对方理解您的立场。
若无法全额还款,仍应尽力偿还一部分以示您的真诚态度。
2.若您的
信用卡欠款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您有权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a)经过其他各种
催收手段仍然无效,且透支本金及利息总额已超过人民币1000元;
b)银行已经掌握了您的存款以及其他资产信息,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冻结和判决处理;
c)由于您未能及时归还
欠款,导致同行业内的其他机构对您提出
诉讼,此时您需要共同参与清偿
债务。
3.请注意,
逾期记录将自动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各家银行无需额外上报。
即使您成功结清所有欠款,
不良记录也不会被撤销,而是会在结清之日起的24个月之后被系统覆盖。
在此期间,您的信用记录仅能查询到过去24个月的相关信息。《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