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三千元的
侵占他人财产案件,一般情况下并未被认定为构成
犯罪行为。
然而,如果存在以
非法占有为意图,将他人合法托付给自我保管的财物、遗忘了的物品或者深深掩埋的物品擅自据为已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较高标准;
甚至是在被要求交还给对方时,仍旧
拒不执行,这种情况下便可被视为
犯罪。
具体来看,其中
数额较大的衡量标准可以参照司法机关的规定,即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同时,也有部分地区将此类
刑事案件的
立案门槛设定为五千元不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