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欠条以及
借条皆具备法律约束力及有效性。
欠条与借条均作为有效的债权证明文档,证实了双方之间的
借款合同关系。
2、然而,借条通常是基于特定的借款行为而产生的,而欠条则可能源于商品交易、
租赁协议、利息支付、企业
承包、
合伙人结算等多种原因。
在
借贷关系中,借条的使用更为适宜;
若非借贷关系,则不宜采用借条形式,应以欠条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