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归属于男方,而女方欲寻求改变现有
抚养关系,可尝试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者向当地法院发起
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但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法院将支持原告的变更抚养权请求:
首先,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若身患严重的疾病或因身体残疾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其次,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若不能尽到基本抚育职责,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亦或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构成了直接且明显的危害。
再者,如果孩子年龄已满八周岁及以上,愿意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且此方有能力抚养)。
此外,如果存在其他合理原因需变更现有的抚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