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发
放贷款以构成
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如下:
首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未得到监管部门批准或超出
经营许可范围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频繁地向社会多个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情节十分恶劣者可被判定犯有非法经营罪。
其次,当非法发放贷款的实际年利率达到并超过36%,并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均可以认定为“
情节严重”:
然而对每次非法发放贷款的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在
定罪量刑过程中应不予考虑。
这些条件包括:
(1)个人非法发放贷款总数达到了2,000,000元人民币以上,单位非法发放贷款总金额达到了10,000,000元人民币以上;
(2)个人
非法所得金额累积达到了800,000元人民币以上,单位非法所得金额累积达到了4,000,000元人民币以上;
(3)个人非法发放贷款的对象人数累计达到50人次以上,单位非法发放贷款的对象人数累计达到150人次以上;
(4)给借款方及其
直系近亲属带来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
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