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法院判定为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
徒刑及
有期徒刑的罪犯,其
刑罚执行机构为监狱。
而被判有期徒刑且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则由看守所负责执行其刑罚。
此外,被法院判处
拘役的罪犯,其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2、关于未成年罪犯的刑罚执行问题,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应在未成年监狱执行相应刑罚。
在特殊情况下,若未成年罪犯已年满18周岁,且剩余刑期未超过两年,仍可继续留在未成年监狱执行刑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
拘役的期限,即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同时,第四十三条也规定了被判处拘役的
犯罪分子,应由公安机关在其附近地区进行执行。
在此过程中,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获得一至两天的回家探亲机会;
如需参与劳动改造,还可酌情发放相应报酬。
最后,第四十四条规定了拘役的刑期计算方式,即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行
羁押,则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