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借款人无偿地将其名下财产进行转移,导致其对
债权人的相应
债务偿还受到影响时,债权人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法庭撤销借款人实施的这一不当举措。
相较之下,若借款人有偿地转让了其名下财产,那么其行为需要在主观方面具有明显的恶意性质。
此外,若是借款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之后实施的财产转移行为,使得相关审判机构无法顺利
执行判决,那么法院可依据具体情况,对其处以罚款或
拘留等
处罚措施;
若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认定为
犯罪行为,从而面临
刑事追责。《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
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
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
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