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
债务得以实现。
当
债权人选择豁免一部分债务时,这部分债务会因此而消解。
而当债权人决定撤回其所有债务时,则该笔债务将彻底告终。
2.免除不仅意味着消除债务,同时也会消灭债权以及债权所附带的附属权利。
当债权人做出免除
债务人债务的决定后,实际上也就等于主动放弃了自身享有的债权,如此一来,债权便会自动消失,与其相关的
担保权利、利息收益以及
违约金请求权等等附属权益也将随同其灭失。
3.债务的免除必须尊重并保护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对其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或伤害。《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
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