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届满之后如若
劳动者未选择
续签,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获取法定
经济赔偿的,但前提是在用人单位并未能保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若干条件进行续签,且劳动者也明确表示其不同意续约的状况之下。
然而,在符合以下几种特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关
经济赔偿金:
(一)劳动者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按照该法向劳动者提议解除劳动合同并在此基础上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因用人单位依法单方取消劳动合同导致的情形;
(四)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的情形;
(五)在排除用人单位维持原有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调整劳动合同延长履行期限并符合劳动者意愿续签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结束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六)按照该
法规定结束劳动合同的情况;
以及(七)法律及行政法规中明文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