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
信用卡透支之后未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偿还欠款将被视为严重的违约行为。
面对这种情况,各家商业银行有权根据其相关政策条款,要求持有该类
信用卡的客户全额偿还所
拖欠的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
逾期利息、
滞纳金及其他额外的超限费用。
更为关键的是,一旦银行决定提起法律
诉讼且最终获得
胜诉,那么持有卡人不仅需要支付上述所有的
赔偿款项,同时还需自担高昂的
诉讼费用。
其次,若持卡人存在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
定金额且
逾期未予偿还的行为,那么这就可能构成了
信用卡诈骗罪。
在这种情况下,持卡人除了要承担
民事责任外,还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当逾期欠款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时,经过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并且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如期归还,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这无疑会对持卡人未来的
贷款申请、信用卡使用乃至个人生活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广大信用卡用户务必遵守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偿还欠款,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