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尚未结束之前,将
个人财产送给父母这一行为,从法律角度看,可能构成了财产转移的嫌疑。
因为在这段没有
离异的时期内,这些财物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
如若是部分金额较小的情况,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对家长的圣诞节礼物或新年红包等形式。
然而,若涉及到相当数量的财富,那么这显然就属于财产转移的范畴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