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个人持有的
信用卡在逾越了相关规定所设定的额度限制或时间期限之后仍然连续透支,经过发卡银行的书面告知和再次催促之后,
逾期未归还
债务的时长已超过三个月,那么此种情况很可能会被判定为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为此,我们强烈建议您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偿还欠款,或者寻求与发卡银行之间的谈判以达成合理的还款方案。
然而,对于那些实施
信用卡诈骗行为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人而言,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其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等
刑罚,同时还需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处罚。
如果
犯罪情节更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涉及到巨额诈骗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要承担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
附加刑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