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以下情况,
当事人应尽速采取适当措施保全现场,同时向当地警方进行
报案:
(1)涉及到
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2)引发
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且各方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或原因持有争议的,亦或是对于事实或原因已经无分歧,然而在商讨
损害赔偿事宜时未能达成协议的;
(3)驾驶员所驾驶的
机动车辆缺少车辆牌照、没有合格标志与保险标志的;
(4)承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如炸药、汽油、酒精等,或者可能会传播疾病和细菌的有毒有害物质及放射性物质等车辆上路的;
(5)车辆撞击了单独的建筑物、大型公共设施或者是其他设施;
(6)驾驶员现有的有效
机动车驾驶证已过期失效;
(7)有
证据表明驾驶员曾大量饮酒、服食过国家严格
管制的精神类药物或者麻醉剂;
(8)出现交通事故后,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无法独自将事故肇事车辆进行移动更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