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众多的
刑事司法实践环节之中,从理论层面来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给予
赔偿提供坚实的保障;
依据现行的相关
法规及条款,对该类
附带民事诉讼应有明确的审判结论。
2、对于此类
诉讼的审判结果应当基于罪犯的
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直接物质损害,遵循案件独特的实际情况,来精确地决定被告人必须支付的
赔偿金额。
3、若罪犯的犯罪行为导致了
被害人身体损伤(如导致残疾),除此之外,还需承担为恢复和改善受伤状况所需的辅助器具费用等额外赔偿;
若是致使被害人失去生命,除需承担
丧葬费用外,还应对亲属的
精神抚慰金做出合理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
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