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醉酒驾驶人员的
逮捕决定由人民检察院进行批准或由人
民法院作出裁定。
按照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明确规定,逮捕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需要遵循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或是经人民法院裁定之后才能实施,并且此项行动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然后我们来详细谈谈《
刑法》的相关条款,其中,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第一款规定了,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如果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认定为犯法行为,且需要给予其
拘役的
处罚和适当金额的
罚金:
首先是追逐竞技,情节非常恶劣者;
其次是醉酒后驾驶
机动车辆的;
再者就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是客运,当乘客数量远远超出额定值,或者是其行驶速度严重超标时;
最后是违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如果给公众安全带来威胁的话。《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