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步骤,当原告向本院提交
离婚申请书并经审查符合法定
立案条件的,我们便会予以
立案受理,同时告知原告须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诉讼费用缴纳的相关规定,预先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
对于
离婚案件,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每件收费范围为集10至50元不等;
接着,法院会依据案情及
当事人之间责任分配情况,确定诉讼费用的实际承担者以及各方承担负担比率。
若原告在交纳诉讼费用之后又撤销了
起诉,那么法院仅将收取的
诉讼费的50%进行返还;
最后,如果案涉
财产分割事项,且财产总价值未超过一万元,则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但若财产总价值超过一万元,超出部分应按照1%的比例增额收取诉讼费用。
至于这笔
离婚诉讼费用究竟应该如何承担,我们将会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依法作出最终裁定。《
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
离婚
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
离婚起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