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若公民因
涉嫌犯罪而被判处30日
刑事拘留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必须在囚犯被释放之前通知
家属。
关于刑事拘留的
执行机构,需明确的是看守所以及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譬如负责监狱管理和教育的执勤人员,将会依照相关规定以及他们掌握的罪犯家属的联系信息,来事务性地告知罪犯家属关于其儿子或女儿的释放事宜。
当某位准囚犯被依法
无罪释放之后,看守所将依据当地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式释放通知书,为释放者办理相应的释放手续。
在释放被
羁押人的过程中,看守所还需要向他们发放正式的
释放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
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