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按揭购买的房屋面临
拆迁时,房主无需对其
债务结构做出改变,只需维持原有的还款计划即可。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者可以考虑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来应对:
首先是提前清偿所有尚未到期的债务,其次是与
抵押权人展开充分的沟通协商,以期达成
抵押物的置换方案,最后则是将收到的
征收补偿款作为
担保品予以提存保管或者是将这部分钱款优先用于偿还那些尚未到期的债务。《城市房地产
抵押管理办法》第38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
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
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
债权债务,解除
抵押合同。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51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时,抵押人违反前述第38条的规定,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