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方出现不忠行为并遭遇
家庭暴力时,受害一方可通过合法途径搜集和保留与家庭暴力有关的凭证与材料,进而向对方提出协商
离婚的请求;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
受害人有权依据此事实向法庭提交
离婚诉讼申请;
经过法院的仔细审判及审理后,若证实确有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则应判令离婚。
另外,在此过程中,作为受害者的一方也可以要求相应的
离婚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