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述,在一方
当事人于婚前便已负担的
个人债务,
债权人无权向其配偶主张此项权益,除非能证明确实存在所负之
债务被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行为。
(二)其次,对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的夫或妻以个人名义所负
债务问题,通常应按照
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若另一方能够提供确凿
证据,证明债权人和
债务人已经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则不在此限;
此外,如果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曾约定实行分别所有财产制度,并且第三人对此约定有所了解,亦可排除在外。
(三)再者,当夫或妻一方在对
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之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最后,若夫或妻一方不幸离世,则生存的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
债务承担起
连带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