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若婚姻关系破裂导致
离婚证书遗失,可向
户籍所在地区主管婚姻事务的登记机构或原办理
婚姻登记的主管机构提出补发要求,各省市区域内不得进行异地补办手续。
在补办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交完备的相关证明文件,补办耗费的时间通常为一至三个工作日。
在此,我们对我国大陆地区居民在补
办离婚证方面所需准备的各项证件进行列举说明如下:
1.户口簿原件;
2.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以及与
离婚登记档案有关联性的证明
复印件;
3.签署并亲笔手写《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相关资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