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事件处理流程中的时限规定,我们严格要求不准许实施任何形式的拖沓行为,需在固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整个案件处理过程,即使遇到突发状况或者调查难度较大的情形,也不应超过半年之久。
同时我们
保证所有涉及到
工伤事故处理的相关信息都会公诸于众。
对于工伤事故的处理,遵循以下几项基本步骤:
首先是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此进行详尽的调查研究,寻找事故的真正根源,明确可能存在的
责任方,并且拟定出有效的改善策略,同时还需要指定专业人士负责任务落实与监督;
其次,对于性质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小型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两天之内,查清可能的责任方,找出事故的具体问题所在,提出预防措施方案,并对事故的
主要责任人提出相应的惩罚建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