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议题中,关于男孩
抚养权归属问题应该审慎考虑多方面因素,不能简单判定为由某一方全权担任
监护人。
具体来说,
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应基于父母双方的综合素质及孩子的实际年龄进行综合评定。
若孩子尚未满两周岁时,考量到孩子身心发育尚不成熟,通常情况下,他的
抚养权应归属于母亲照顾。
然而,当母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也即:
(1)长时期罹患难以治愈的具有感染性的病症或其他对身体危害较大的疾病,导致她与孩子共同生活存在巨大挑战;
(2)虽然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提供
抚养环境,然而却未尽全力履行抚养职责,父亲对此提出异议并要求自己抚养儿子;
(3)其他
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例如,未成年子女的确无法同母亲共同生活等。
如若孩子已经两岁甚至更大年纪,那么父母双方应该展示出各自所能提供的综合性支持和指导条件,以决定孩子跟从哪一方能获得更加有利健康发展的环境,如此一来,孩子的抚养权便会自然归属该方。
若在
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双方均持强烈意愿争夺抚养权时,法院将会优先考虑下列客观事实:
(1)一方已完成永久不育手术或是因为其他不利于再育的原因导致生育功能丧失;
(2)持有其他子女的一方没有额外的养育负担,而另一方却需要同时承担多位子女的抚育责任;
(3)尽管双方抚养条件大体趋同,但若一方的子女为孙子辈或外孙子辈,独自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中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备且愿意支持子女照顾孙子孙女或外孙外孙女的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