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判处两年
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最多可以获得一年来之
减刑。
具体而言,如果罪犯被判决
管制、
拘役或有期徒刑等不同类型的
刑罚,那么他们在经过减刑之后所实际执行的刑期绝不可低于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些
犯罪分子的减
刑事宜,应由执行机关先向中级以上人
民法院提交相应的减刑建议书。
接下来,人民法院会成立合议庭来进行详细审理,并在确认具有悔改表现或
立功事实的前提下,对罪犯作出裁定给予适当的减刑。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对任何一个犯罪分子实施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
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
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