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犯罪情节严重程度较轻者,可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不等的法律惩罚;
2.若涉及到
盗窃公私财物,且
数额较大者,或者在盗窃中反复进行,甚至涉及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的行为时,应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需要处以
罚金;
3.“数额较大”这一概念,根据《解释》文件规定,具体而言,便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的范畴。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利用网络对他人财物或私人所有物品进行盗窃的情况也不断涌现。
为了规范公众对网络的正确使用,我们针对网络
盗窃罪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法规。
即将网络盗窃罪定义为:
通过计算机技术,采用盗取密码、控制账户、修改程序等手段,企图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及货币不正当占有之行为。
在此特别强调,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应当视为盗窃罪,应当依照《
刑法》第264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定罪
处罚。
首先应当明确,虚拟财产同样应当被视为盗窃罪的
犯罪对象。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主要由玩家在游戏中进行操作所生成,其价值不仅仅体现在玩家的劳动付出与上网时间等方面;
同样,众多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都可以通过购买游戏充值卡的方式获取,而这些游戏充值卡实际上就是游戏玩家通过支付真实货币购买所得。《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