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保险公司接到交通警察部门公布的确切且合法的垫付通知,以及伤者详细的
病历或诊断报告,还需包括急救所产生的各项收费清单和具体明细时,应立即启动流程,向当时负责救助伤者的医院致送《承诺垫付抢救费用
担保函》。
2.或者,该保险公司可以将垫付金额直接汇入医院在指定银行所设立的单独账户中,避免使用现金进行支付,以
保证资金一定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