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共或
私人财产者,视其数额大小,可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处以
罚金;
若
情节严重,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如
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
没收财产。
此外,本法还对某些特定情况进行了规定,敬请参照相关规定。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1万元之间、3万元至10万元之间以及50万元以上的,应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我们诚挚地邀请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明确指出,对于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