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用荣誉以领取他人类似的
土地征收补偿款项之行为属于典型的个人
欺诈行为,根据法律
法规,一旦超过18周岁成年,便需承担相应的完整的
民事行为责任,对自身切身的行为与思想拥有全面的掌控权。
行为者从事的这种欺骗性行为,同时在达到法定年龄时还需具备相应的分辨及控制能力,无疑充分展现出了其故意性,同时又成功地从受害者手中获取了财产,因此完全符合构成
欺诈罪所需的条件,应当被判定为个人欺诈罪。
2、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对于施行欺诈行为以公共或私人财务进行侵犯,涉及数额相对较小的个人或组织,将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加以
管制,并惩罚相应的罚款。
而对于涉及数目更为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者,则将面临至少三年但不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
处罚相应的罚款。
若情况更加恶劣,甚至可能判处十年及以上,或者无限期监禁,同时附加
罚金或
没收财产等
附加刑罚。
此外,如果法律另有明确制定的规定,按照相应规章执行即可。
比如,即使嫌疑人在被捕后矢口否认他们的行为的性质是欺诈,而是宣称这只是借款行为,只要这些叙述符合欺诈
犯罪的犯罪构想和特征,即可被认定为欺诈行为。
欺诈罪的具体构成需要四个元素的完整体现。
客体为公共或
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主体为具有完全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心态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
非法侵占公共或私人财产的意图;
而在客观方面,行为者需要通过运用欺诈手段来侵犯公共或私人财产,实现获得财物的目的,当所获取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标准时,即可被判定为欺诈罪实行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