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评估
逾期情况是否已严重到不可挽回。
信用卡欠款逾期可能导致不良信用记录的出现,从而对个人信誉及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种金融业务产生负面效应,比如影响到贷款、车贷、房贷以及其他各类业务等的申请和审批。
同时,
逾期还款也将产生额外的利息及
滞纳金,倘若
欠款拖欠时间过长,将会进一步产生极高的利息与滞纳金。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范,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则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1)持有并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利用
虚假的
身份信息获得的信用卡;
(2)使用已经失效的信用卡;
(3)未经授权而
盗刷他人的信用卡;
(4)恶意拖
欠信用卡欠款且在银行
催讨多次仍然未予偿还。
所谓“恶意拖欠”,即持卡者主观上具有
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超过规定的额度或逾期规定的期限来收取信用卡账款,并且经过银行的催付之后仍然无力偿债。
因此,当信用卡欠款逾期长期拖延,银行多次催促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时,银行有权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严重的
违法行为甚至可能上升至
刑事高度。《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