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需依据案情来进行判断。
若该借据系在
合伙人退出之前签署,且其内容与公司的利益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密切相关,同时该借款行为已经得到了其余全体合伙人的充分同意和认可,那么此份借据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编写借据时,通常要求明确
债权人和
债务人之间的具体关系,以确保双方能够清晰地知晓自身的
权利和义务。
此外,金额的表述务必精确无误,建议采用中文繁体字加以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借据中需明确偿还期限,若涉及到利息费用的约定,同样应清晰无误地予以注明;
否则,依照法律规定,其视为不存在任何利息。
另外,如果存在
违约金等其他
违约责任条款,亦应在借据中准确列明。《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
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
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
清算;
(十)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