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市场对于
律师服务所收取的额外费用——即针对十二万元的委托,通常而言,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在业务未涉及到财务利益关系的案件中,其最高的额外费用不得超越五千元整。
其次,如果涉及到了财务利益关系的状况,且争议标的不足一万元,那么每起案件最多能够收取一千元的额外费用。
然而,如果争议标的超出了一万元的范围,除了每起案件仍然可以最高收取两千元的手续费之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以下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依照争议标的金额的不同,收费标准也会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当争议请求金额处于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时,其额外收费将占总费用的5%;
若争议标的位于100001元至500000元之间,则其额外收费比例将为4%;
而在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范围内,该比例将降至3%;
在1000001元至10000000元的范围内,收费比例进一步降至2%;
最后,在争议标的超过10000001元的情况下,其额外收费只占总费用的1%。《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