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应规定,如若
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约条款和规定完成其承担的
合同义务,或是在执行这些合同义务时未能达到契约中的约定标准,都应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补偿受损方的
经济损失等责任。
因此,作为
债务人为例,倘若发生了
欠款未清偿等
债务违约的情况,将不得不承担产生的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比如
赔偿债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继续按照先前已经签订的协议完成
债务支付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