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完成后构成
犯罪的打击报复
证人行为的
刑事责任应依据法律条文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规定加以惩治;
2.若是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况,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便提升至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范围之内。
打击报复证人罪,指的是通过某些手段对敢于站出来作证的别称为证人的公民实施抵制、报复性的攻击行动。
此种犯罪行径侵犯到了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以及国家公权力机构的稳定运作这两大关键性权益。
而在针对这种
犯罪活动的客观表现部分,其主要表现形式为针对证人进行丝毫没有理由且毫无根据地进行人身打击和报复性的举动。
在涉案人员上,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
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