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
在实践中,关于
拆迁索赔相关
纠纷案例的处理遵循《
行政诉讼法则》之规定。
若此类争议事件向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申请,则人民法院可依照自愿且合法的
基本原则展开调解工作。
此外,人民法院对于
行政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并不直接适用和践行调解。
然而,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是允许进行调解的:
第一类为涉及到国家
行政赔偿与补偿事项;
第二类为
行政机关妥善行使法律及
法规所赋予的自由裁量权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