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电动三轮车撞击事故时,其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所产生的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受害者个人身体遭受损害的赔偿,这部分内容包括
医疗费用,因伤导致耽
误工作和学习的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
护理费用,出行的相关费用如
交通费和住宿费,以及值得注意的营养补充费用等;
其次,如果由于该撞击导致受害者
伤残情况加剧,那么赔偿项目将继续纳入以下内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被扶养人日常生活所需的费用等等;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如果受伤者因此次撞击事件而不幸离世,赔偿将主要由以下两个部分构成:
一是丧葬的相关开支,二是被
抚养人,也就是失去亲人的
家庭成员或亲属,维持正常生活所需的费用,还包括了对死者的死亡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