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尚未确定的劳工关系
纠纷案件,应当自
当事人接获仲裁庭判定文书之日起算,15日内
递交起诉状;
然而,若涉及对判决结果不满,进而提出上诉的情况,则需在收悉
判决书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上诉状的提交。
鉴于
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典型的
劳资纠纷范畴,故此,必须先向劳动仲裁机构进行申请,然后方可启动
诉讼程序,且须在规定的15日限期内提
起诉讼,否则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定将自动生效。
对于判决结果持有异议者,便可依据法律规定,依法提起上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