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金额数额极其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之
罚金;
若涉及金额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需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进行交易,或者利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文件骗取信用卡进行交易;
(二)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进行交易;
(三)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交易;
(四)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规定的额度或期限内透支,且在发卡行
催收后仍未偿还的行为。
上述条款中所提及的“恶意透支”,特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行催收后仍未偿还的行为。
对于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犯罪行为,将依据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