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您因冲突引起他人受到
轻微伤害时,您可能需要面临最多五个自然日内的
行政拘留。
具体来说,该法律第四十三条明确指出,任何人如蓄意对他人进行殴打或
故意伤害其身体,将面临从五天到十天内的行政拘留,并且同时需缴纳不等的罚款金额,罚款上限在每案二百元至五百元之间;
而如果情节较为轻微,则可以选择在五天以下实施行政拘留或者缴纳最多五百元的罚款。
另外,为加强对特定人群的保护,法律还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做出了特殊规定:
若存在团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
未成年人这几类行为,以及伤害年龄达到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情况,相应
责任人将遭受从十日起至十五日止的行政拘留,并且
罚金数额将上升至五百元至一千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