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在审理中的法律实践中被认可。
法院在判断
信用卡债务是否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之时,考虑的因素主要集中于“
信用卡所进行的消费活动是否主要涉及到家庭的共有生活领域”。
若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应该把此类开支视作是
共同债务。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我们可以明确谁应该承担
信用卡还款义务,但因信用卡
拖欠而形成的负面信用记录将毫无疑问地只记录于持有人个人名下。
即使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其中一方由于未履行及时还款责任而导致出现的信用不良情况,同样可能对配偶提出的贷款或其他类似申请造成不利影响。《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