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中出现一方不忠行为,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均需纳入冷静期考虑范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在
协议离婚过程当中,双方当事人皆有权利享有冷静期。
具体而言,从
婚姻登记机构接到
离婚申请书之日起的30天内,如任意一方对此持有异议不肯
离婚,有权向该机构撤回离婚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仅限于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处理婚姻纷争的情形下。
关于离婚问题,当夫妻中的某一方提出
离异诉求时,首先可尝试通过各级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或者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
递交离婚诉讼请求。
在接手此类案件后,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律程序展开调解工作以维护双方权益。
若经审慎考量,确认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调解无果者,则应准予离婚来终结这段不幸的婚姻生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